性平教育能否抵銷罰鍰?輕度性騷案處置引發討論
近年來,隨著性別平等意識提升,以及#MeToo運動在台灣社會引發廣泛討論,立法院去年度通過了性平三法修法。修法後,各類與性騷擾有關的申訴和訴願案件明顯增加,部分被控性騷擾者自認是無心的誤會,引發「該如何處置輕度性騷行為」的社會爭議。近日,衛福部開始研議是否可將「性平教育時數」作為折抵罰鍰的選項,這個提案一出便引起各界熱烈討論。
一名台北市的吳姓男子表示,「不教而罰等同於苛政,應該先教育行為人什麼是正確的性別平權觀念,再談處罰問題」。衛福部則回應,許多違規者不管是真心不解還是想脫罪,都反映出台灣性平教育仍有加強空間。據了解,目前研議以「教育抵罰」的範疇只限於一般、非權勢結構且為初犯的輕度案件,例如講黃色笑話、傳送露骨訊息等行為,而不包含明顯帶有故意、肢體接觸、刑事性質的案件。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主管表示,若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涉及意圖性騷或身體碰觸等行為,這些屬於刑事責任,並不納入可用教育時數抵罰的討論之內。此類案件仍將依照現有法律機制辦理。
然而,婦女團體與相關倡議組織則認為,性騷案件情節複雜、嚴重程度差異巨大。如何判斷「輕重」標準,是推動改革時最大的難題。婦女團體指出,被害人的心理感受應納入考量,且許多受害者除期待加害人道歉與補償外,也希望看到明確懲處,認為僅以教育取代罰鍰恐不足以形成有效嚇阻。她們主張應結合處罰與教育,讓上課與罰鍰並行,才可能獲得兼顧公平性與教育效果的落實。
此外,也有部分民眾認為,教育是防治性騷擾的根本,但僅以此取代罰則恐招致「輕縱」之譏。社會各界普遍期望政府能訂定清楚嚴謹的適用標準,兩者相輔相成,創造良性循環。
針對「教育通過考試可免罰鍰」的討論,衛福部進一步澄清,目前尚未形成具體政策。台灣對於性騷擾的行政與刑事規範,將繼續根據不同狀況依法處理,也會持續推動全社會的性平教育,加強宣導與正確認知。隨著這波修法與討論,社會大眾如何在教育與懲戒間取得平衡,成為未來推動性別平權的重要課題。
智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