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修改DSE成績報讀教大被捕 法庭指行為嚴重將索取報告判刑
一名持有香港身份證、年僅22歲的無業女子吳梓瑩,近日因涉嫌在報讀香港教育大學課程時,利用手機應用程式修改其中學文憑試(DSE)英文科成績,而被判罪名成立。事件於粉嶺裁判法院審理,法庭考慮案情嚴重,並押後至6月11日判刑,期間會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感化及背景報告。
案情指出,被告原只在DSE英文科取得第二級成績,惟她在2024年6月至8月期間,利用「美圖秀秀」手機應用程式將成績副本中的英文科改為第三級,並將修改後的成績上傳至教大的報名系統,申請語文研究(榮譽)文學士(英文主修)課程。校方其後於7月安排她進行網上面試,並按其面試表現及副學士成績取錄。至8月,校方與考評局核實資料時,發現她的英文科成績僅為第二級,遂向她查詢。被告在回覆電郵時聲稱更改成績只是「好玩」,但事後警方於其手機內發現成績被竄改的記錄。
案件審訊時,辯方代表提出,被告自小由單親母親撫養,家庭環境較為困難。她擔心不能升讀大學會令母親失望,於是採取愚蠢行為,試圖提升競爭力。辯方亦強調,被告無論英文科成績為第二級還是第三級,均有資格參加面試,而教大取錄她主要因她的表現和副學士成績。
裁判官則質疑辯方的論點,反問:「如果多人爭位,是否會優先選擇成績較高的人?」她又指,辯方聲稱被告在事發前曾主動致電教大,查詢如何提交正確文件,然而事實上,是教大要求所有錄取學生遞交正式成績證書。法官認為,被告瀕臨東窗事發前,才被迫向考評局申請證書並遞交,並非真正自首。
裁判官總結,此案被告刻意製作虛假文件以爭取機會,行為對其他考生不公平。雖然被告年輕且無案底,但案件性質已構成嚴重違規,判監屬於合適選項。法庭同時考慮其背景及悔意,決定索取相關報告後再宣判。吳梓瑩須還押,並於6月11日再度出庭聆訊。
智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