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批中央補助修法倉促 地方財政壓力恐加劇
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日針對《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發出徵詢意見公文,要求各地方政府於短短三天內回覆意見,引發地方強烈反彈。雲林縣長張麗善6日公開表達不滿,批評此次徵詢程序過於倉促,許多修正內容不夠明確,恐導致地方政府財政壓力進一步加劇。
張麗善指出,主計總處發函要求各縣市在6月6日前提出回應,但相關草案內容卻未給地方政府足夠的審議時間和充分討論空間。她認為這種「突襲式修法」嚴重影響地方對於法案內容的理解與討論,決策過程顯得相當倉促且不透明。
針對草案內容,張麗善進一步指出,修正草案將現行財政基本支出的指定項目全面刪除,僅以「一般性補助款」列舉補助基本財政收支差短、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項目,改以「具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模糊用語取代,讓外界質疑中央是否意圖規避既有補助義務。這樣的抽象規範讓地方政府在編列預算與財政規劃時,無所適從。
此外,草案第三條明訂,中央對「計畫型補助」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50%,「一般性補助」也不得超過90%。雲林縣政府指出,原先按照地方財力級距可給予較高比例的補助,對於財政資源薄弱的地區至關重要。以雲林目前為第五級財力等級為例,原可獲得最高95%的計畫型補助,若新法通過,補助比例大幅下降,將對地方建設及施政產生嚴重衝擊。
縣府強調,維繫區域平衡發展與稅收公平正義,中央應當維持現有的補助原則,讓「計畫型補助」依據地方財力等級維持最高95%上限,「一般性補助款」則不應設有比例限制。雲林縣政府呼籲主計總處尊重地方意見,與各地縣市政府充分溝通,認真檢視此次修法內容,確保制度設計合理、公平且具可行性,以免最終損及地方發展與民眾權益。
整起事件充分暴露出地方政府與中央在財政分配與制度設計上的分歧。未來相關法案若要獲得各界認同,廣納地方意見與審慎修法,將成關鍵課題。
智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