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重大調整,強化財政可持續性與資源控管
社會福利署今天宣布了一項關於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重磅調整,預計於明日(28日)正式生效。新措施將原本分別提供「受傷補助」和「臨時生活補助」的兩項援助合併為一個統一的「體恤補助」,旨在打造一個更為可持續且有效的援助架構。同時,這項調整也意味著申請條件和補貼金額將有明顯變化。
具體來說,過去受傷或喪失工作能力的受害者可同時申請兩項補助,每日最高可獲得約918元的援助,補助期限最多長達180天。然而,新政策將兩項援助合併為「體恤補助」,申請人每日最多只能申請一項,且補貼金額調整為每天330元,期限最多60天。此舉是為了避免資源被濫用並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同時維持計劃的長遠運作。
此外,申請資格方面亦有所收緊。申請人需由註冊醫生出具證明,證明其傷勢需要留院治療不少於7天,或獲得不少於7天的病假證明。值得注意的是,申請人只能在兩年內申領一次這項補助,這也是為了防止長期依賴不合理的援助資源。
在資金來源方面,社會福利署表示「體恤補助」的金額會參考計劃的徵收款項與政府撥款之收入,將在每年進行適當調整。社署強調,這一調整並不意在改變計劃的核心政策,而是為了提升援助的可持續性,使受害者能在短期內獲得適當的經濟支援,協助他們渡過困難。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調整並未影響其他相關援助,例如「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和「傷殘補助」這三個項目的安排,這些福利計劃將維持原有政策並繼續提供服務。
社署也表示,若申請人有較嚴重的經濟困難或其他需求,將提供適切轉介服務,包括協助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其他相關援助措施,以確保所有需要幫助的人都能獲得合適的支援。
這一系列調整反映出政府在公共資源管理上的新策略,既兼顧短期援助效果,又強調長遠的財政可持續性。新安排針對的是明日凌晨零時後發生的交通意外案件,將在相關程序和流程中全面實施。整體來看,這次變革凸顯了政府對於優化社會福利體系的持續努力,也為業界和公眾帶來了新的期待與展望。
智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