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調整交通意外援助計劃 合併補助金額縮減並限制天數
社會福利署自本月28日起對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作出新調整,將現行的「受傷補助」與「臨時生活補助」合併為單一的「體恤補助」。該調整意味申請人原本可同時領取兩項補助,合計每天約918元的援助金額,將大幅縮減為每日僅可申請一項補貼,且補助金額由原先最高約918元下降至每日固定330元;同時,補助的天數由180天壓縮至60天。
「受傷補助」主要為因交通意外受傷需病假的受害人提供經濟支援,根據病假天數發放補貼,最高可申領180天,每日平均補助約388元。「臨時生活補助」則針對因交通意外失去工作能力的賴以謀生者,同樣最高可獲180天補貼,每日約530元。在目前制度下,若申請人同時符合兩項補助的資格,最高可每日領取約918元的援助。
根據最新數據顯示,於2023/24年度,約有9,090宗申請個案獲批「受傷補助」,當中約有三成申請人同時領取「臨時生活補助」。為進一步完善援助計劃並確保財政可持續,社會福利署提出合併兩項補貼的方案,取名為「體恤補助」。該補助金額將根據徵收到的款項及政府撥款收入計算,每日補貼固定為330元,補助期限限制為最多60天。
社會福利署指,「體恤補助」將繼續維持申請條件與現時「受傷補助」一致,申請人無需考慮事發時是否從事有薪工作,但必須取得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需住院治療不少於7天,或獲發不少於7天的病假證明。申請人在兩年內僅可申請一次此補助。
政府發言人強調,此新安排並非改變計劃的政策原意,而是希望以更可持續、有效和適度的模式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經濟援助,幫助他們度過短期經濟難關,並確保公共資源得到妥善利用,防範濫用及詐騙行為。針對有額外經濟困難的受害人,社會福利署亦將提供適當協助,包括安排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其他相關援助。
新安排僅適用於於本月28日凌晨零時或之後發生交通意外的申請個案,且計劃內另外三項補助——「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及「傷殘補助」維持原有安排不變。
此番調整反映政府在公共資源管理上的取態,平衡受害人經濟援助與財政可持續性的雙重需要,亦反映出防範制度濫用的重要考量。未來,社會福利署計劃依照既定機制,定期調整援助金額,以因應經濟環境變化及受害人需求。
智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