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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東勢犬隻闖道路致22傷 飼主疏失最高判刑6月

台中東勢犬隻闖道路致22傷  飼主疏失最高判刑6月

台中市東勢區去年發生多起因動物闖入道路導致交通事故的案例,根據警方統計,共有22起駕駛因閃避動物而受傷意外,其中甚至包含1名機車騎士為了躲避突然衝出的犬隻,不幸撞上路旁電桿,送醫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這類事故多數與飼主沒有妥善管理自家寵物有關,犬隻脫離牽繩或未關好圍欄時容易衝上車道,危及自身及用路人安全。

轄區內的東勢、石岡兩區,以台三線及台八線這些省道為主,路面寬敞但夜間和清晨車流量較少,駕駛易加速行駛,突遇動物橫越時反應時間有限、事故風險大增。新社區以農用道路為主,路幅較窄且視線不良,動物突然竄出時駕駛也來不及閃躲,導致車禍機率大增。

警方指出,飼主若因疏於照顧導致犬隻掙脫牽繩,或任由動物自行外出,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可處300至600元罰鍰,若因而造成有人傷亡,飼主更需因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名承擔刑事責任並面臨民事賠償。近期東勢分局提供一個案例: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就有飼主未拴好犬隻,導致一名機車騎士撞上衝出的狗後慘死,法院認定飼主有過失致死之責,判有期徒刑6月,同時須負責賠償死者家屬相關損失。

除了提醒飼主務必落實寵物的照看與管束,警方也呼籲用路人經過交岔路口或視線不佳路段時,應降低車速、隨時注意路況。此外,若民眾在道路上發現流浪動物影響交通安全,可以撥打1999市民服務專線,通報相關單位協助溫和捕捉與安置,以降低意外發生機率。

動物是家人的一份子,照顧與管教是飼主的基本責任,不僅守護自身愛寵安全,也是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負責。警方亦再次提醒,駕駛行經視線不佳地段時,切勿貪快,保持警覺及安全距離,共同為道路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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