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反對補助新法 批中央修法突襲加重地方財政壓力
雲林縣政府反彈補助新法 批中央修法突襲、加重地方財政壓力
針對行政院主計總處日前急遽徵詢地方政府對《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修正草案》的意見,要求各縣市三日內回應,雲林縣長張麗善於6日表達強烈不滿,認為修法突如其來、內容不明,恐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健全。
張麗善批評,主計總處要求各縣市在6月6日前回應修法意見,幾乎讓地方政府在毫無預警之下匆促作答,形同「突襲式修法」,嚴重壓縮地方合理審議的時間與空間。她指出,若依據草案內容,現行補助方式將有重大變動,包含政府經費用途項目的重新界定與縮限,讓原本明確列舉的教育、社會福利、基本設施等補助項目被抽象的「具有經常性、普及性、基本建設或維運性質、財政均衡等」原則取代,這樣的描述空泛且模糊,使外界質疑中央是否意圖規避應負的補助責任。
雲林縣政府詳細解釋,在現行體制下,依據各縣市財政能力,中央補助比例會有差異設計,例如像雲林屬於第五級財力縣市,最高可獲95%補助,有效協助地方推動各項建設。然而,草案第三條明訂,中央對「計畫型補助」最高僅能按50%給付,「一般性補助」也不可超過90%。雲林縣政府認為,這個補助比率的大幅下修,對原本就資源有限、收支失衡的雲林縣尤其不利,有可能直接削弱地方政府執行公共建設和推動福利政策的財務能力,進一步加劇地方財政困境。
張麗善表示,為落實區域均衡發展和追求財政公平,主張中央應維持現行「計畫型補助」依地方財力等級核發最高95%的作法,「一般性補助款」也不宜設定硬性上限。她呼籲主計總處應與地方政府充分溝通,尊重並納入地方意見,審慎檢討修法內容,確保制度設計既公平又可行,以避免政策上造成地方與中央的裂痕,讓推動地方建設與社會福利不致因硬性規範而中斷或受阻。
面對即將上路的補助新制,雲林縣府立場堅定,強調將持續爭取合理權益,確保地方財政與民生發展不因草案變動遭遇不公平對待。
智新聞